青岛市正式发布支持“商改租”“厂改租”的政策细则,标志着这一备受关注的住房租赁改革措施全面落地。政策明确,商业类用房可申请改建为租赁住房,最低起改规模为30套(间),同时鼓励非居住存量房屋转型为租赁住房,以增加租赁房源供给,促进职住平衡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。
政策核心:降低门槛,规范改建
根据政策,青岛市允许将闲置和利用效率低的商业、办公、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。其中,商业类用房(含商铺、办公楼等)以最低30套(间)为起改规模,既保证了改建项目的规模化运营,也避免了零散改造带来的管理难题。改建项目需符合规划、消防、安全、卫生等要求,并保持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安全。
政策强调,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应纳入全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管理,不得分割销售,不得改变租赁用途,且运营期不少于10年。改建项目可享受民用水电气价格政策,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。
激活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
青岛此次政策聚焦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”,旨在盘活存量商业和工业物业,化解部分区域商业办公用房空置率较高的问题。通过“商改租”“厂改租”,一方面可为新市民、青年人提供更多小户型、低租金的租赁住房,缓解租赁市场供需矛盾;另一方面,有助于企业盘活低效资产,实现资产增值与城市更新双赢。
业内人士指出,30套起改的规模要求既能吸引专业化租赁企业参与,也便于统一改造和运营管理。对于符合条件的厂房改造,政策允许适当调整土地用途,但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,确保土地收益不流失。
保障措施与监管机制
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,青岛市建立了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,由住建、规划、消防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监管。改建项目需经过方案审批、竣工验收等环节,并接受年度复核。对于违规分割销售、改变用途或未按约定运营的,将取消优惠政策并依法处理。
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改建项目提供长期低息贷款,支持租赁企业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,拓宽融资渠道。各区政府将结合区域租赁需求,制定年度改建计划,优先支持交通便利、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开展改造。
预期影响:增加供给,优化结构
青岛“商改租”“厂改租”政策的落地,预计将在未来三年内新增数万套租赁住房,有效改善租赁市场供给结构。特别是30套起的门槛设定,既避免了小规模改建的碎片化问题,也为专业化、规模化租赁运营奠定了基础。随着非居住存量房屋的加快盘活,青岛住房租赁市场有望形成“新建+改建+盘活”的多元供给格局,进一步推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。
专家表示,青岛此举是对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积极响应,也为其他城市盘活非居住存量房屋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。需持续关注改建项目的运营质量和租金水平,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新市民和青年群体。